摘要: 2019年8月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01号》。
2019年8月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01号》。内容如下:
根据我部开展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要求,我们组织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了全国生猪屠宰企业资格审核工作,现将第一批3436家生猪屠宰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各地要及时将公布的生猪屠宰企业名单与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关联。
自2020年1月1日起,未与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关联的生猪屠宰企业,将无法获取动物产品检疫证明。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曾就两项制度百日行动答记者问。
问:为何要开展两项制度百日行动?
答:屠宰环节是连接生猪产销的关键环节,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对切断病毒传播链条、打好非洲猪瘟攻坚战至关重要。
农业农村部启动了两项制度百日行动,要做到“三清四明两解决”,即屠宰企业基本情况清楚、非洲猪瘟自检情况清楚、官方兽医派驻情况清楚;专项行动任务明、两项制度进展明、政府和企业责任明、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去向明;基本解决落后屠宰企业淘汰问题,基本解决官方兽医配备问题。
问:为何强调屠宰环节开展检测?
答:生猪屠宰企业作为产业链条上的重要主体,防控动物疫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是应尽的责任。屠宰厂(场)生产设施设备和环境一旦被污染,病毒更易长期存活,更易在生猪和猪肉产品中循环扩增,成为病毒的“储存器”“扩增器”。生猪屠宰厂(场)连接着生猪产销等上下游环节,便于“顺藤摸瓜”及时发现和追溯潜在风险。
相比其他环节,在生猪屠宰厂(场)开展检测更容易采集样品,实现最大限度的检测覆盖面,结合临床和剖检情况综合判断。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屠宰厂(场)能够开展非洲猪瘟病毒自检。(本文转自【农业农村部、新华社】。如有版权问题,敬请联系wx@fishfir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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